技術文章
Technical articles基本案情回顧2024年11月30日,上海市嘉定區南翔鎮人民政府接到區建管委案件移送線索:某環境建設有限公司在南翔鎮一項目地塊進行施工作業時,存在裸土覆蓋不到位,未進行灑水降塵,導致揚塵嚴重超標(最高已達4.892mg/m3),對周邊空氣質量造成一定影響。違法行為認定與法律依據接到相關線索后,南翔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城管中隊)第一時間前往項目工地依法進行核實處置。經檢查發現,該工地處于景觀綠化和內部道路鋪裝作業階段,存在不同程度裸土覆蓋不到位、未采取灑水降塵措施的等違法違規行為。...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南溪區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的行政執法人員對轄區內南溪區某項目施工單位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檢查。檢查中發現:該項目在土石方施工作業中,未使用灑水或噴淋等降塵措施。南溪區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遂立即展開調查。經查: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對南溪區某項目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現場可見:工地現場土石方施工作業時,未采取降塵措施,揚塵嚴重。處理結果南溪區住房城鄉建設和城鎮管理局經調查認為,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期間,未采...
近日,該起事故調查報告發布,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企業違規生產、員工違章操作而導致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存在man報行為,法定代表人馬某某未向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報告顯示:建議給予追究刑事責任人員系邱某某,該公司安全管理員,而其余法定代表人、生產經理、車間主任、班長、技術負責人等人均僅受行政處罰。事故直接原因分析01操作人員違規操作3#成色劑生產操作人員違反離心機操作規程,在進料管端口未設置連接法蘭,離心機進料口法蘭缺失的情況...
處罰案例2025年2月14日,新吳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無錫市某玻璃鋼制造廠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一層化學品中間庫內存放5桶不飽和聚酯樹脂(每桶220公斤,閃點38攝氏度),庫內設置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未通電源,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8.3.3條的規定;二層糊制車間使用不飽和聚酯樹脂(閃點38攝氏度)、膠衣樹脂(閃點31攝氏度)對玻璃鋼產品進行涂刷,現場已設置通風裝置,未見可燃氣體探測報警裝置等安全措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
基本案情日前,廣東云浮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對當地一建材企業檢查時發現其環境違法行為。該企業在砂石生產線在運輸時傳輸帶未采取有效密閉,生產過程中有大量粉塵產生,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經調查,該公司主要以將山石破碎生產機制砂并加工、銷售為主,主要產生的污染物是粉塵。云浮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在進行建筑石材生產,現場共有一套石材生產設備,分四條傳輸帶,生產石粉及碎石。其中傳輸石粉的傳輸帶未采取有效密閉、圍擋、酒水等降塵措施減少粉塵排放,生產過程中有大量粉塵產生,造成...
基本案情前段時間,揭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市區管網工程開展揚塵污染防治檢查工作。檢查中發現,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榕城區黃岐山大道、新陽路、新陽東路、臨江北路、政務路施工的管網工程項目未采取有效的灑水、噴霧等抑塵降塵措施,造成路面揚塵污染。對此,揭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施工單位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并進行行政處罰。揭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表示:該施工單位未采取有效的灑水、噴霧等抑塵降塵措施的行為違反了《揭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二條“實施路面切割、破...
基本案情2024年1月11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某公司發生一起違規施工焊接引發污水處理池內可燃氣體閃爆事故。事故原因焊接作業時持續濺落的火花引燃覆蓋在下方觀察井蓋板上的麻袋和污水循環管與不銹鋼蓋板之間縫隙的橡塑保溫材料,外部燃燒的能量通過污水循環管和不銹鋼蓋板之間縫隙進入污水處理池,因污水處理池內部有達到爆炸極限的可燃氣體濃度,繼而引發污水處理池閃爆。案情警示這起事故的核心教訓,直指作業現場對可燃氣體實時監測與預警的嚴重缺失。這時就需要一臺專業的可燃氣體檢測儀——瑤安BTQ-...
2025年6月13日,某較大中毒事故公布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明確,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企業未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措施,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盲目施救,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有二一是硫化氫產生并積聚。事發3號漿池兩層覆膜編織布之間殘存的玉米漿液混入了地下水等其他物質,玉米漿液中的蛋白質和亞硫酸鹽長期在厭氧條件下存放,腐敗發酵產生并在夾層鼓包內積聚了大量硫化氫氣體。二是作業人員違規作業以及救援人員盲目施救。現場作...